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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5清明假期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4-02 阅读:

法学院全体师生: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光华校区执行秋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课、上班时间14:10,下班时间18:00。

柳林校区作息时间全年不变,行课时间:上午8:30,下午13:00,行政教辅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校际交通车辆安排

放假期间,学校交通车按节假日运行时间表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全校师生须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假期校园平安。全体学生必须于4月6日前返校。

2、在节假日期间,各位留校度假同学务必重视假期安全问题,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留宿外人和违反校纪校规;离校同学务必履行请假手续,离校返校要注意途中安全和按规定时间返校。

3、各班生活委员负责组织本班班委和寝室长开展一次寝室安全检查,及时排查,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整改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班长负责登记本班留校、离校学生情况,对所有留校学生、离校学生进行登记。离校学生须登记前往地点、同行人员、何时返校、安全措施、联系方式等,登记完后于4月3日17: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版离校情况登记表发送至曾宪老师邮箱(zengxian@swufe.edu.cn)。各位离校同学要注意人生财产安全,增强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留校班委要组织学生的节假日生活,特别要关注、关心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同学。

6、辅导员将不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对留校度假学生,要求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禁止在学生公寓留宿校外人员。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宿舍安全用电,禁止使用违章电器,避免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7、按照学校通知规定:节假日期间各学院、中心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4月6日前返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请提前履行相关请假手续。请各班生活委员清单人数后报年级负责人汇总返校情况。

2012级范林红、2013级先文灏。年级返校情况请以上同学汇总后请于4月6日晚7点前,将本年级请假人数,和暂时无法联系人员名单发短信年级辅导员樊书记、樊建梅老师,并发送至唐经伦(18215617986)处备案。

研究生返校请各班班长清点后,2012级由胡琪龙汇总、2013级由罗汐同学汇总,2014级由范辉托汇总,以上同学汇总后请于4月6日晚7点前,将本年级请假人数,和暂时无法联系人员名单发短信至研究生辅导员曾老师。

法学院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