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十二届第三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强组织、增活力、树典型、奖先进,巩固并活跃基层团组织建设,挖掘一批青年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选树一批充满活力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团员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性财经大学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五四”期间表彰过去一年中表现优异的基层团支部、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见附件1)。
二、申报及评选流程
(一)申报流程
请分团委相关部门及各团支部按照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筛选后,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要求(见附件2),于2015年4月9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6)发送至分团委组织部邮箱,faxuezuzhibu@163.com,并将纸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通博楼C316曾老师处备审。
(二)名额分配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分团委
| 4
| 2
|
本科2011级各支部
| 5
| 1
|
本科2012级各支部
| 5
| 1
|
本科2013级各支部
| 7
| 1
|
研究生各支部
| 3
| 1
|
总计
| 24
| 6
|
(三)评选流程
1.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具体协调负责。
2.“优秀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按评选条件对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推选支部并填写申报材料。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共青团员进行民主推选,支部提名,支部大会通过并填写申报材料。
4.“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青年标兵”的评选,由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按评选条件对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考核、评比,推选出一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支部和两名“五四青年标兵”候选人,并填写申报表。校团委将统一组织进行校级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上述各项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首先报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经同级党组织批准,然后统一报由校团委审批。
6. 各学院(中心)分团委、直属团支部请及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四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2.“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3. 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4. 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 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 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7. 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
8.学院分团委五四表彰汇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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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法学院分党委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