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讲坛】云南大学法学院沈寿文教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性质

2019-11-13 15:14:02

主题: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性质

主讲人:云南大学  沈寿文教授

主持人:法学院 刘国教授

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I304模拟法庭

主办单位:法学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沈寿文,福建诏安人,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学术(位)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云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出版代表性专著《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性质》等,先后发表代表性论文60余篇。

内容提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之一。它不是排除中央领导的地方自治制度,也不是排斥汉族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治;而是中央(国家)对特殊地方的优惠照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规范属于“愿景性规范”,是不得不依赖立法裁量和行政裁量将立法者意图具体化的“行政执法导向的法律”,这就使得《民族区域自治法》条文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原则性、抽象性内容,使用的术语也存在大量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愿景性规范”不仅揭示了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央(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照顾”的本质属性,也决定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