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资料室管理办法

2017-03-27 17:34:28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资料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资料室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资料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资料室的图书资料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1)校院两级集中采购;(2)国内外赠书;(3)与兄弟院校交换图书资料。

资料室负责收集国内外关于证据科学的研究信息和动态,开展信息调研,编辑有关文献信息数据库和光盘,及时收集证据法学、法庭科学、文书写作、虚拟仿真实验等与本中心教学内容有关的最新文献资料。

第二条图书资料采购

在采购方式上,以法学院院选购为主,但须通过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渠道,采用书目预定和现场直接选书两种方式。

第三条采购范围

根据实验教学中心课程设置情况,着重购买与中心教学课程有关的图书资料。具体书目由相关专业教师提出建议,主管副院长审核决定。

第四条图书资料管理

对于社会各界人士的赠书,以及兄弟院校交流的图书,集中区域摆放,在图书书签上标明赠阅和交流图书情况。资料室对涉及本院教师的学术成果专门摆放。

资料室设专兼职管理员各2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图书资料室的日常工作,兼职管理人员协助其工作。兼职管理人员由中心专职研究人员按年度轮流担任,法学院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条资料管理员职责

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收集图书征订目录和中心研究人员需求图书目录,联系学校图书馆集中采购;接受学校图书馆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并按学校图书馆的编目要求,用专门软件录入,实现与学校图书馆的联机检索。具体完成:

(1)文献资料的接收、登记、编目、保存、借收与核查;

(2)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3)阅览和信息查询服务;

(4)每年做好图书资料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

第六条安全工作

(1)资料室应做好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

(2)室内应至少放置两个可用的灭火器,资料管理员必须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

(3)室内电路,各种用电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4)下班后资料管理员应断开除排气扇以外的所有电源并拔出插头;

(5)资料管理员不得将资料室钥匙交给其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