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泰和泰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法学院初核及推荐,现已完成我院2023-2024学年泰和泰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此次评选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公示期从2024年4月10日——4月14日止,共3个工作日。
如对学院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本人于4月1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段与辅导员老师沟通,若沟通无果,则可与法学院评审会办公室电话、书面、邮件或当面联系。
办公室:通博楼C321;联系人:包老师;联系电话:87092467;邮件:894695729@qq.com
法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