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同学:
经法学院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确定以下同学为第13期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3天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党委反映情况。
电话:87092467
邮箱:faxuedj2015@163.com
法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