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档案留校的通知

2021-05-14 14:31:11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2021 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重点工作》文件规定,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在两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办理派遣报到手续,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其在《档案留校申请表》中填写的原籍单位和地址,派回原籍。

希望档案保留在校两年的学生,应在6月3日前按以下流程履行申请手续。请未落实工作单位有需要申请的同学务必在6月3日前办理,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

1. 填写《档案留校申请表》,双面打印,签好名字。(表格见附件,也可在就业中心官网下载)

2. 将签好名字的《档案留校申请表》提交至辅导员处。未返校的学生可提交签好字的电子版表格,图片或PDF扫描件皆可。

3. 填写《法学院档案留校学生名单》(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处汇总。

4. 档案留校的学生毕业后,不签发报到证,确定工作单位或确定档案去向后向就业中心提起申请,按规定进行初次派遣;档案封装好学生大学期间材料后,在学院处保存半年,便于毕业生在此期间就业时提取档案。半年后(即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两周)仍未提取的档案由学院统一移交档案馆保管,待毕业生确定工作单位或档案去向后向学院提起申请,由辅导员按照规定到档案馆提取并寄送。

未按时履行上述手续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交过人才市场托管证明的,档案、报到证派遣至对应的人才市场;未提交人才市场托管证明的,档案、报到证视为自愿回原籍,派遣回原籍。

法学院

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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