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2021-03-18 16:22:04

法学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组织发动全院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习意义

“青年大学习”是共青团中央为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而组织的青年学习行动。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是动员团员青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举措。团省委相关文件指出,对于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来说,自觉参与网上团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不可推卸的团员义务,务必认真对待。尤其对于不断进取的团员青年来说,“青年大学习”是全面促进个人思想提升的必修课。

二、规范操作流程

学习操作:微信公众号“青春西财”——西财宝典——青年大学习——填写信息,选择“高校”、“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对应班级和姓名联系方式——进行学习。(各团支书注意提醒同学们需要通过“青春西财”进行学习,以保证学习人数可以计入系统)

学习完毕后,需将本期青年大学习分享至朋友圈,并标注姓名+学号,并截图发给本班团支书,同时自己留存备份,以备查验。图例:

三、加强学习要求

1、进一步突出“青年大学习”在团员和团支部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性。

(1) “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将作为团员个人团内评优评先、担任学生干部等的重要指标。从第十一季第二期开始,“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完成情况将列入团员发展提升的常态化要求,并将作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青年标兵、团员民主评议、团员发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等资格审查的重要标准之一,从第十一季第二期开始,团员在进行上述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上述截图,规定期数内个人完成率需达到70%。

(2)“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将作为团支部集体在评优评先,创建优秀支部的重要指标。从第十一季第二期开始,各团支部完成情况纳入团日活动、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获奖比例等资格审查的重要标准之一,从第十一季第二期开始,团支部在进行上述资格审查时,规定期数内团支部平均完成比率不得低于70%,完成数据以团省委后台导出数据为准,分团委组织部每周公布各团支部的完成情况。

2、进一步明确团支书职责,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各团支书需收集整理每位同学的朋友圈截图,并如实记录填写表格,表格格式如下表所示:

第十一季第一期

第十一季第二期

...

个人学习率

张三

已完成

已完成

100%

李四

未完成

已完成

...

总计

*人

*人

当期学习率

**%

100%

该表格无需每周上交至分团委组织部,仅作为评奖评优的检验标准。如班级学习率与分团委组织部每周公布的学习率存在出入,请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

3、进一步提升团员和团支部参加“青年大学习”的积极性

各团支书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的通过各种形式带动自己所在寝室、班级、学生组织的同学积极完成每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内容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要组织团支部积极开展集体学习,创新形式,与团日活动充分结合,促进团支部成员之间的观点分享与思想交流,营造良好向上的理论学习氛围,学习率最高的团支部在评选评优中分配一定名额并优先推荐。

本周第十一季第一期“青年大学习”作为试点,从第十一季第二期开始将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对团员个人和团支部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8日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