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善嘉律所·法律菁才”奖学金评选通知

2020-11-18 17:23:13

各位同学: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为进一步鼓励法学学生热爱专业,积极投身法律行业,努力在法学学习、研究和实践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特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善嘉律所·法律菁才奖学金”。我院现开展“善嘉律所·法律菁才”奖学金的评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学期:2019-2020学年

二、评选范围: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名额及金额

原则上,奖学金拟获奖名单须含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和单项奖不重复获得。各项奖励指标分配根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

奖学金类别

等级、名称

评选人数

人均奖励

学业优秀奖

一等

5

1800

二等

10

1200

三等

15

800

单项奖

优秀论文奖

3

1000

优秀志愿服务奖

5

1600

优秀法考(演说)奖

3

1000

励志奖

3

1000

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学年修学课程无不合格记录或缓考记录,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合格。

(二)学业优秀奖

本科生依据申请人学业成绩(系统查询的当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专业排名进行排序,但原则上各奖项(等级)拟推荐名单不集中在同一专业。

研究生依据申请人所在班级的综合测评排序,但原则上各奖项(等级)拟推荐名单不集中在同一班级。

(三)单项奖

1、优秀论文奖

硕士生和本科生参评论文应为在CSSCI期刊(包括来源期刊和扩展版)上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须以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师或校聘校外导师。

2、优秀志愿服务奖

申请人应在公益志愿服务、实习实践、学生工作、创新创业、义务劳动、校友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优秀法考(演说)奖

申请人应以法学院名义积极参加演讲比赛、辩论赛(可团队申报)、模拟法庭(可团队申报)、电视演讲真人秀等活动表现突出。

4、励志奖

申请人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校困生资格认定)且学业成绩良好或申请学年学业成绩进步明显(较上学年上升30%)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

、奖学金评审组织流程

(一)奖学金评审由“善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委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组织。

(二)评选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评选期为上一学年。学生本人申报,法学院初步审核及推荐。

(三)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善嘉奖学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学院推荐名单和评审材料后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产生正式获奖名单。当各奖项在当年符合条件人数未足额时允许空缺。

(四)流程:本次奖学金申报实行个人申报、学院分党委审核推荐。

1、个人申报阶段(11月18日—11月25日):

根据个人申请项目情况,分别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法学院社会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填写相应的纸质版书面申请表、材料一览表、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只交复印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收取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课题需提交申请书、结项证明和成果的复印件;其他活动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并在11月25日(周三)17:00点前提交至柳林校区通博楼C315办公室王璐璐老师处,同时以“本科/研究生+年级专业+姓名+善嘉奖学金申请”为主题,将《法学院社会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ll@swufe.edu.cn。

2、根据申请情况,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善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选及公示(11月25日起)。

、其他

若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善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保留取消其荣誉及追回已获奖金的权利。

(一)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法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 附件【善嘉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