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举行

2015-12-01 08:20:00

2015年11月28日,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温江金强华亨酒店成功召开。本次会议是一场环境法学的年度盛会,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时顺,中共四川省委农工委副主任刘铁,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越,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家宏,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副巡视员陶宏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昝学军,四川省农业厅资源环境处副处长刘兴万,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刘富忠,以及来自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众多专家、学者近60人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主持。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吴越就研究会近一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并对明年的工作做出部署。吴会长充分肯定研究会本年度的科研工作及服务社会的环境公益活动。针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仍然存在的不足,吴会长指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下一年度工作开展的三个着重点:第一,继续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的基础研究工作;第二,加大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与法检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环保企业、环保经济组织、环境公益组织的横向合作;第三,努力促进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建设。

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时顺做重要讲话。朱会长充分肯定研究会成立3年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指出研究会应该增强自信,谋求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在随后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和“循环经济、污染侵权与环境治理"三个单元展开讨论。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家宏,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昝学军主持大会讨论。 大会讨论阶段先后有14名来自高校、政府和法院的代表发言。代表们就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困境,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缺失,以及环境司法取证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热烈讨论,积极献言献策,赢得了良好的会议效果。

在本届年会上,赖虹宇、刁舜、赵彦辉、龙晨、刘翠、伏浩、汪蕾、李军妍、唐薇、宋炎峰、张理恒、杨柳等分别获得了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本次会议充分展示了四川省环境资源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重视的大背景下,环境资源法学者将更加有效的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更好的推动四川省环境资源法学的积极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