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6-01-04 13:31:00

为保障复试工作客观、公正、公平进行,维护考生正当权益,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和《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法学院成立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法学院主管领导担任。

组长:高晋康

成员:余莉、樊俊飞、鲁篱、汪蕾

一、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 2016年1月8日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2、报到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 光华校区文渊园专业学位楼JM中心110办公室(南大门老图书馆旁)

3、报到时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务必本人签字)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公检法系统需省级主管部门签章,律师及其他考生应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签章);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初试时准考证);

(4)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有学士学位证书者应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关于提交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示如下:

1)通过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查询方法:注册账户—学信档案—学历信息—申请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备案表)验证后下载打印报告并签字;

2)不能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考生,请到各省(市)教育厅进行学籍(学历)的实体验证,并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书面验证报告;

4、复试费:120 元/人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1月9日(星期六)上午 8:40开始面试抽签

面试内容:政治面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地 点:光华校区明德楼101/102/103/104/105/107/203/204/207/208教室。具体安排报到时见门贴

三、复试流程

公告栏查询面试分组情况 → 小组抽签 → 专业面试 → 政治面试→ 离场

四、复试内容

1、政治面试(面试分两个小组进行,考生可根据专业面试时间灵活安排政治面试,请报到时提前查看政治面试教室,考生从试题袋中随机抽取3道试题,选择其中2道试题回答);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法学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

五、复试组织

1、专业复试组由3名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

2、复试组应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招生复试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工作。

3、考生以抽签方式从试题袋中随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平均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复试程序(专业综合)

考生按抽签顺序入场,专业复试内容分为三个步骤:

1、自命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1)简单自我介绍;

(2)考生根据自己从事理论或实务工作的体会,确定演讲主题。

2、专业知识测试包括:(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生在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试题袋中随机抽取3道试题,选择其中2道试题回答;复试教师可随机抽问和追问;(2)案例讨论(无领导小组讨论):每5名左右考生编为一小组,小组选派1名代表从刑法、民法和法理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案例,同学就该问题进行讨论式发言,复试教师观察考生综合能力。

复试教师应当场独立给出复试各环节分数,不得协商后打分。打分后复试教师须在复试成绩表上签名。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分为5档:(1)优:90分以上;(2)良:80~89分;(3)中:70~79分;(4)及格:60~69分;(5)不及格:60分以下。

优:能够很准确地把握和阐释问题,思路非常清晰,反应非常敏捷,表达非常清楚。

良:能够准确把握和阐释问题,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表达清楚。

中:能够较准确地把握和阐释问题,思路较清晰,反应较敏捷,表达较清楚。

及格:基本能够把握和阐释问题,思路尚清晰,反应、表达尚可。

不及格:对问题缺乏基本把握,思路混乱,反应、表达能力差。

八、秘书职责

(1)详细记录考生对相关问题的全部回答,完整填写《复试记录表》并签名;

(2)秘书将复试教师的评分加总平均后得出该生最终复试成绩,并填入复试成绩汇总表并签名;

(3)复试结束后将全部复试材料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九、复试要求

1、维护复试纪律,保证复试工作的严肃性;

2、客观、公正、公平,不打印象分,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十:录取原则

1.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淘汰,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法律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100)×50%+政治理论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40%

其中:政治理论、专业面试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3.未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查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杨老师 028-87099412

异议和申诉电话 王主任 028-87353329

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http://graduate.swufe.edu.cn/

http://202.115.122.131/law/j.m/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