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特色活动“作为科学的法学研究”——记北京师范大学杨晓维教授学术沙龙

2019-04-04 15:19:03

2018-2019-2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特色活动

“作为科学的法学研究”——记北京师范大学杨晓维教授学术沙龙

2019年4月2日下午14点30分,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邀请,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博士生导师杨晓维教授,在法学院C416与我院师生进行了学术交流。

杨晓维教授做了题为《法律研究的“问题意识”》的讲座,法学院高晋康教授参加并主持了该场讲座,王伦刚教授、戴治勇教授就相关主题进行了与谈,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张一林副教授、我院廖振中副教授、赖虹宇博士后、杨继文博士后、以及我院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到场聆听。

我院博士研究生陈怡、于子芮、王崇鑫、周语就自己从事研究中的“问题意识”进行介绍,引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问题。

杨教授从各位博士生科研遇到的问题出发,首先明确了法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人文学科。人文是修身养性,提供研究基础,但不是科学。而法学是社会科学,是科学。

随后,杨教授鲜明地提出,法学进行科学研究需要两个方面的基础,第一,是发现事实;第二,是研究关系。然后,杨教授提出解释事实是科学家的主要工作,而工程师是建设世界的。需要通过计量经济学和相关统计资料,来揭示隐藏在现象后面的事实。在事实发现和解释过程中,需要重视逻辑推理和科学方法的重要作用。对事实的科学研究,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和实证性问题,而后者又包括经验实证和逻辑实证。

针对问题、论题和命题之间的关系,杨教授提出法律研究中的“问题”,作为科学研究,必须是可以回答的问题,即可证伪,可反驳和可验证。而命题,需要先讲个故事,讲究逻辑性,从解释变量到被解释变量,是完整的一个判断、假说、假设,最终才能对科学研究具有推进性。

讲座最后,杨教授耐心地回答了在场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王伦刚教授对本次学术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杨老师的到来表示感谢。

最终,杨教授的演讲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讲座,同学们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