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2学期《民法总论》课程教学观摩活动(一)

2018-04-24 12:22:00

4月20日下午,法学院廖振中老师在颐德楼H111举行了学校组织的2018年春季学期第一场集中课程教学观摩与研讨活动。

廖老师先从“任何人都拥有的一项权利”引出今天的主要内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并围绕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主体资格进行讲解。他紧密结合法学理论和日常生活实例,重点讲述了胎儿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继承权和死者民事权利保护的问题。廖老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运用案例教学法解析教学难点,语言幽默风趣,课堂氛围活跃,赢得课上学生的阵阵掌声。他适时利用提问等教学技巧,在课堂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答。这一授课方式不仅新颖,同时也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更重要的是能让老师知道学生们真正的困惑在哪里,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热烈掌声中,廖振中老师主讲的全校第一期公开观摩课圆满结束。该活动旨在展示学校教师教学水平,促进不同院系间的学术交流,提高全校教师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