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系统性地学习刑法 ——记法学院第三次教学观摩课

2016-05-20 10:36:53

2016年5月16日下午2:00,法学院第三次教学观摩课在经世楼B308开展,2015级法学专业的同学跟随着熊谋林老师一起探讨学习了刑法的第七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熊老师为了这次课做了充足的准备,他首先带领同学们简单回忆了相关的知识点,从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到排除犯罪事由,进而引出了今天主讲内容——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主要包括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四大板块。

熊老师系统地给同学们讲解了每大类的内容,包括各自的概念、分类、量刑处罚力度,还讲解了既遂、未遂、预备、中止互相的关系与区别,其间包括了许多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十分充足,同学们通过熊老师的讲解和自身逐步的学习,不断地积累专业知识。熊老师为了使同学们学习起来不感觉枯燥乏味,特地穿插了一些刑法的实际案例,结合了课本知识,生动地给同学们讲述,这让同学们印象更加深刻,学习效果更加牢固。

到了课程的最后,熊老师照旧对今天所讲的内容作了一个简单的总结。不难发现,虽然学习的内容很繁杂,细小点多,但是从整体来看,知识是具有一个框架体系的,老师在对同学们讲解时也是循序渐进的,十分具备逻辑性。同学们也紧紧跟随老师的思路,扩展了专业思维,丰富了专业知识,对刑法的停止形态有了初步的了解,收获颇丰。本次观摩课在同学们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法学院学习部李春雨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