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2-14 20:20:22

法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224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范围

2022年述职评议考核由学院党委牵头组织,全体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参加述职。

1.学院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会议,听取(查阅)14个党支部述职,以上人员述职报告长版、述职报告短版(模板见附件),请于20221220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学生党建负责人伍老师,电子版发送至党建工作站邮箱faxuedj2015@163.com

2.学院党委召开党组织会议(时间、地点待定),听取(查阅)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教师党支部书记述职原则上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可采用现场方式或书面述职方式进行。

二、述职内容

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要聚焦基层党建主题,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 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抓好“十四五”谋篇布局、开局起步,加快人才队伍培育,在疫情防控、教学管理、科研创新、服务地方等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堡垒等情况。

3.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有形有效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2022年全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任务,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检视整改情况。开展“对标争先”建设、学习推广“党建工作品牌”和“优秀支部工作法”,推动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同促共进、深度融合情况。开展党务工作突出问题清查整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

4. 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情况。

5. 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各院级党组织要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回答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对标争先”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品牌”和“优秀支部工作法”的培育建设和推广运用等情况,突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同时报告调研了解基层党建的突出问题,汇报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的思路举措。

三、方法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2112月中旬开始,自上而下、分级开展,原则上在20231月中旬前完成,其中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于20231月中旬前完成。要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述职评议前,院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实要求,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做法经验、发现解决问题、传导责任压力。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结,为述职做好准备。

2.严肃开展述职评议。现场述职可邀请部分熟悉高校党建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突出述“我”,讲清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则上问题及原因分析不少于三分之一,防止一味评功摆好。院级党组织书记听取述职应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保持“辣味”“红脸出汗”,防止不痛不痒。现场述职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样表见附件3)。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3.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学校党委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依据述职结果,结合日常情况掌握,对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各院级党组织依据述职结果,结合日常情况掌握,对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原则上不低于15%。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组织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对象反馈,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4.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5.抓好整改落实。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会议点评、自身查摆等方面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在述职结束后1个月内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院级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基层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向院级党组织备案。

四、组织领导

1.压紧压实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从严抓,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和基础保障。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将采取随机调研、派人列席会议并点评、调阅述职报告、跟踪问效推动整改等方式抓好具体实施,防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形无效等问题。各院级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在结束后1个月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

2.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从严从实,注重实绩实效,不得层层加码。改进调研督导和实地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师生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师生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注重简便易行、保证效果。

联系人:王菲、伍泽莲;联系方式:8709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