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107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1-11-09 15:34:44

 

各位同学:

按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安排,我院拟于2021年11月选拔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以作为培养对象。

1、选拔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注学校各项建设举措,勇于进取,钻研学术,在学生工作、日常学习等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4)作风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承担各项学习、科研及学生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并且没受过处分。

(5)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疫情期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追求全面发展,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7)截止2021年11月12日,向所在年级(班级)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满2个月或以上的;

2、各群团组织选拔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额

各班(团支部)1-4人,分团委学生会6人,研究生会6人,法律援助站6人,院学生党建工作站6人。

3、选拔方式:各群团组织向基层党支部

(1)11月10日前,各党支部书记向所在年级或班级的团支部书记(研究生副班长兼任本班团支部书记)通报截止2021年11月12日,向所在年级(班级)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满2个月或以上的学生名单。

(2)11月14日至11月16日,团支部推优:选拔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其他群团组织的推优由群团负责人组织,程序参见团支部推优程序与要求,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群团组织参与选拔)

本科生: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研究生:副班长(兼任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团支部书记组织各团支部进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的选拔

选拔程序及要求:

A.需全班4/5以上同学参加;

B.每位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3分钟自我介绍(对党的认识、思想情况和学习等方面)。

C.全班投票,每人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可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

D.团支书负责组织统计票数和做好会议记录,得赞成票最多的入党申请人被选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E.团支部书记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填写纸质版《法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经分团委盖章后,以及电子版《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16日报送被推荐人所在年级或班级党支部书记。

其他群团组织将上述材料案按通知要求报送给候选人所在年级或班级的党支部书记或支委。(附件:2021年11月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名单)

(3)11月17日至11月19日,党支部委员会谈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书记组织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中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如有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票决确定(票决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和要求)。

党支部书记填写电子版《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19日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发以“某某支部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送至法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邮箱:faxuedj2015@163.com

(4)11月20日至11月22日,分党委审核、公示

学生党建办公室统计完毕后,报送分党委审核,并公示3日。

(5)党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登记、培养(公示后一周内完成)

各党支部于11月22日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建办组织部(通博楼C316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党支部书记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见附件法学院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定期填写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提交思想汇报一份(手写)。

党支部书记及时更新本支部信息工作台账。注意:公示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即为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形成档案】新选拔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于11月26日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形成初步档案:

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时提交

法学院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附件中下载,谈话后填写

《法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中下载,团推优时填写盖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建老师处领取纸质版,参考填写至第3页结束。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所在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一份(手写)。

1. 培养、考察、培训

此次选拔具体培训时间、学时要求、考试具体安排待后续具体通知。

附件:

1、第107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其他附件下载链接:https://lawschool.swufe.edu.cn/info/1101/22184.htm(下载附件网址)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