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员教师何霞副教授提交的疫情防控期《关于复工期间劳动者感染新冠病毒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建议》的社情民意,被成都市政协办公厅上报全国政协,6月19日被全国政协采用采纳。
此建议针对目前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企业和劳动者都关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建议者从感染“新冠病毒”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负责疫情防控宣传、排查、值班、后勤等人员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同类型、不同情形做了相关工伤认定的法律建议,以此来指引相关部门完善和细化因感染新冠病毒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