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清利

2023-11-27 11:01:13

唐清利,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四川宜宾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芝加哥大学访问学者,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16、17批赴川团秘书长、副团长),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双千计划”人才,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四川省首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行政立法专家、四川省法学专家库成员、首届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四川省律师公证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06年7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先后任西南财经大学民间金融及法律规范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期间挂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兼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曾兼任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公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等。2018年3月起,历任四川省司法厅法制处处长、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2023年9月起,任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高级监察官,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主要从事经济法、金融法、法经济学研究,以社会治理、共享经济、纪检监察为主攻方向,原创性提出“共享经济”等概念和理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子项目、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4项,主持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14项,其他课题20余项。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省级以上重要文件和政策法规起草工作。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管理世界》三大顶级期刊发表8篇,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创立并主编学术刊物《光华法学》。在《中国法学》2015年第4期发表的论文《“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入选改革开放40年来最有影响力的80篇法学成果,被法律出版社《思想的印迹》全文收录,已连续6次被《中国法学》杂志社评为近10年引用率TOP100前5名。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2项、中国法学会一等奖2项、省部级三等奖7项,其他奖10余项。荣获司法部个人二等功、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纪委监委先进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