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具单法学学位成绩单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法学院本科同学出国留学深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 单学位成绩单仅供法学院双学位专业本科生出国申请使用,学生原则上需出具该院校对法学课程的比例要求证明材料。
2. 学生只能申请开具单法学学位成绩,不能申请开具单会计学位、金融学位或国际商务学位成绩。
3. 学生只能申请开具单法学学位成绩单,不能申请开具单法学学位成绩排名。
第四条 成绩单课程及格式要求
(一)课程要求
1. 单法学学位成绩单应包含培养方案中的如下课程:通识教育基础课(其中,数学类课程需保留MAT301《高等数学1》,用于替代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的MAT101《一元微积分》)、大学科基础课(法学)、专业必修课(法学)、专业方向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实践环节课(不含PRT113《毕业论文(双学位)》、PRT107《综合实验》)、自由选修课。
2.单法学学位成绩单不包含培养方案中的如下课程:大学科基础课(金融学)、专业必修课(金融学)、大学科基础课(会计学)、专业必修课(会计学)、大学科基础课(国际商务学)、专业必修课(国际商务学)。
3. 单法学学位成绩单上的课程需与本年级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完全一致。
(二)格式要求
1. 成绩单抬头必须写明申请的目标院校及硕士项目。如:伦敦大学国际法法律硕士项目 (LLM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University of London)。
2. 成绩单需双面打印,正面为单法学学位成绩,背面为完整成绩。
3. 不可删减调整模板内容及要素。
第五条 申请程序
完整的申请程序为: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明细表+提供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无误→学生填写模板→学院审核无误→学生打印→学院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1. 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成绩明细表》,并提供申请院校要求法学成绩比例的证明材料,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号+申请单学位成绩”,发送至教学秘书罗老师邮箱:luoyihui@swufe.edu.cn(直接发送,请勿压缩),提交学院审核。
2. 学院审核《成绩明细表》无误后,告知学生将课程及成绩信息填写进成绩单模板(中英文),排版导出为PDF后,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号+单学位成绩单”,再次发送至教学秘书罗老师邮箱:luoyihui@swufe.edu.cn(直接发送,请勿压缩),提交学院审核。
3. 所有材料均审核无误后,学生按照要求双面打印,持《用章申请》,分别到学院(通博楼C322办公室)、教务处(腾骧楼129办公室)加盖公章。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对在申请成绩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法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所有后果由本人自负。
第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法学院本科学生,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条款的解释。
法学院
2023年11月
附1:成绩明细表
附2:中文成绩单模板
附3:英文成绩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