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校培养水平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培育学生的学术诚信品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结合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三条 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语句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毕业论文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应遵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印制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
第五条 同一人的双学位专业毕业论文与主修专业毕业论文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六条 毕业论文有抄袭、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违规行为,应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章 选题与开题
第七条 毕业论文选题采取教师指定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后由学院审核通过。
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学院审核通过。
第八条 选题基本要求
(一)除法理学、法制史方向外,选题类型原则上限于案例分析。
(二)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要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
(三)鼓励选题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选题与学生科创项目相结合;鼓励选题与学生社会实践经验相结合;鼓励体现学科交叉的选题。
(四)难度与工作量适中,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第三章 论文指导
第十条 毕业论文开题后,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论文的写作指导,注重跟踪和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如果学生选题源于裁判文书案例,则应当将裁判文书分别发送给指导老师和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第十一条 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
不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和见面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其具体表现做旷课处理或不准参加答辩。
第十二条 学院择期对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 论文写作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语句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一般在6000字(不含文本框、脚注、尾注等)以上。论文中所用引文、数据,必须注明出处。
第十四条 写作内容要求
(一)论文题目应以简短、明确的词语恰当概括论文的核心内容,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缩写字。中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24个字,必要时可增加副标题。
(二)摘要内容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论文的主要内容,语言力求精练、准确。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摘要与关键词应在同一页。关键词一般3—5个。
(三)论文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各章节组成部分的小标题。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四)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文献综述、主体和结论。
(五)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六) 排版等格式规范问题,是学生论文写作训练的基本组成部分。论文的格式应由学生本人严格按照教务处公布的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印制规范完成,指导教师需对此予以监督并做出评价。
第五章 学术不端检测
第十五条 学院通过使用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检测通过方能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
第十六条 学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R<25% 通过检测,无需复检,修改后经导师审查通过进入答辩环节。
R≥25% 未通过检测,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一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
(注:R为文字复制比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第十七条 学士学位论文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R<25% 通过复检,正常答辩
R≥25% 未通过复检,成绩按“0”分计,重新撰写论文,随下年度答辩
第十八条 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 。
第六章 论文评阅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除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外,学院将另外指定一名老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审阅,每名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及格后方能认定为评阅通过。
论文评阅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答辩阶段。若评阅未通过,学生需根据教师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评阅。
第七章 论文答辩
第二十一条 法学院成立论文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名教师和一名答辩秘书组成。
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组长一名,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答辩情况写出评语并确定答辩成绩。
第二十二条 答辩程序
每位答辩申请人简单介绍自己论文内容要点,不超过10分钟,着重介绍论文创新之处。其后提问和回答时间约10分钟。答辩后申请人退场。最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成绩和评语。
第八章 论文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论文写作成绩=教师评阅评定总成绩/评阅教师人数
论文总评成绩=论文(设计)写作成绩×80%+答辩成绩×20%
第九章 质量检查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检查
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查结果记载入《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抽查评估表》。
第二十五条 抽检主要内容
毕业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等。
第二十六条 抽检数量原则上应按毕业生人数的10-15%进行抽查。